2003/11/09

[專題]平面媒體寫作專欄


撰寫:鄭子瑜
修改:馬國光老師

         

 以一銀為戒 ─ 不要使現金卡成為呆帳源頭 萬惡淵藪


前些日子第一銀行爆發以一張額度兩萬元的「Somebody 增資卡」超貸三千四百萬的風波,使大眾與財政部開始注意這種發卡量沒有信用卡多,引起社會問題卻層出不窮的塑膠貨幣 ─ 現金卡 (E-Card)。以一銀為例,潘明鴻之所以能連領三千萬的主於銀行「自動」提高借款額度至三十萬,且「未告知」使用者,並再輸入電腦時「誤鍵」最高借款額度上限。令人驚愕的是,若非潘姓轉帳提領超過上限,銀行超額警示錶將不會發揮功能,銀行對現金卡的風險控管輕忽至此,著實是一大漏洞。

雖然財政部立即發布停止一銀發布新卡,但現金卡發卡銀行並非只有一銀一家,這種停卡行為只是治標不置本。

其他銀行為避免類似案件發生,採取兩個保護措施,第一是降低初貸額度至五萬元,第二是強調「中途授信」─是持卡人前三個月至半年的使用與還款情形而提高額度─會嚴格評估且「非自動」調高額度﹔然而,只要在前半年內「定期繳息」,建立良好信用記錄,如潘姓與其他詐騙集團,額度提高後仍可「一次」就使銀行損失慘重﹔「非自動」指的不過是「持卡一段時間後『電腦自動』調高額度」與「經過一段『良好還款』的時間後行員『審核』提高額度」之間的差別,不變的是銀行仍舊「未告知」持卡人的額度已遭變動,使用者權力操在銀行手中,一銀事件仍可能捲土重來。

想要減低交易風險,銀行首先應做的是辦卡的審核。Somebody增資卡以社會新鮮人的應屆畢業證書即可申請,然而這些申請者大多不具還款能力,甚至無薪資收入證明者只憑信用卡及其他信用卡也可申請,無疑為「以債養債」的申請人提供了絕佳機會。辦卡門檻除了身分證外,最好檢討附薪資證明,藉「徵信」詳實調查其工作、信用、財產﹔在現金卡功能部分,由於轉帳金額較大,應限定必須親至銀行內由服務人員辦理,且於卡片上加印照片,以避免使用者與申請者不同致使呆帳與「人頭冒貸」的問題。發卡後的授信與查核動作是最重要的一環,銀行必須落實航員對使用者借還的「定期」查驗,假使電腦系統出問題也能在一定時間內發現,將損害降到最小。

廣告詞說:「借錢是高尚的行為」,萬泰商銀替使用者開立無摺存款帳戶,並以「存提」代替「借還」,無疑的,名字變好聽了,改變借錢的形象也為銀行拓展了另一個經營空間,然而,借錢等於欠錢是不爭的事實,呆帳成立銀行請討帳公司摧款,討債公司不免與黑道有掛勾,帶來社會的不安寧。現金卡可用額度不斷提高,有人說這是「擴張信用」。「信用」的價值真的等於「金錢」嗎?(正確的說還是「欠」的錢)如果一個人證明「信用」的方式就是計算現金卡有幾張、可貸額的總數,豈不可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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